一、部门设置

二、工作职责
理事会:由5-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,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,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,包括资金的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,检查秘书长的工作等重大事项。
监事会:由3名监事组成,依照章程规定程序独立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监督资金合规性,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等情况。
基金会办公室:承担日常事务执行职能,对接捐赠协议管理、活动协调、理事会决议执行等。
财务室:按照《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》要求,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,对基金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,具体内容包括: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、资产管理、收入管理、支出管理、预算管理、外汇收支管理、财务报告及审计、财务监督等。
二级学院、职能部门:作为校内协同单元,提供政策支持与资源协调,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执行与成果转化,保障学科建设、科研合作等募捐项目与学校发展需求精准对接。
社会各界:校友、企业、社会人士等爱心捐赠主体通过基金会参与资助,践行社会责任,助力教育发展。